市民政局、市财政局联合制定《关于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》,决定在全市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、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,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。
2015年7月至2016年底补贴费用由市财政负担,2017年起补贴费用由各镇区财政负担。
哇,又一利民政策,
如果你发现身边有这些人群,
赶紧告诉他们。
市民政局、市财政局联合制定《关于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》,决定在全市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、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,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。
2015年7月至2016年底补贴费用由市财政负担,2017年起补贴费用由各镇区财政负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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